东营市残联到青岛安宁医院参观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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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下午,东营市残联李中元理事长率领学习考察团一行40多人到青岛安宁医院学习考察精神残疾人托养工作,青岛市残联教育处李宝华处长、青岛安宁医院孙金明院长、托养中心负责人许长青陪同参观考察。
东营市残联考察团到院考察
考察团一行人走进青岛安宁医院参观过程中,青岛市残联教育处李宝华处长向东营市考察团介绍青岛安宁医院托养工作的基本情况,“关于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的审批要求是非常严格的,我市仅在10年前审批通过了一家医院,最近两年的时间里,青岛安宁医院是我市残联唯一审批通过的一家精神病专科医院,目前采用的医养结合的托养模式是最先进的托养服务理念,现在已经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在业界也是非常认可的”。
青岛市残联教育处李宝华处长讲话
“我市残联负责医院托养的抽查工作,而区残联全权负责本地区医院托养工作的监督责任”,李宝华处长向东营市考察团说明了一下关于青岛市残联对医院托养工作的监督机制。
青岛安宁医院托养中心负责人许长青主任首先代表青岛安宁医院及各位领导对东营市残联的到来表示感谢。“我院是新成立的托养服务机构,发挥医养结合的特色,去除传统医院的弊端,再结合先进的托养服务理念,在近一年的时间里,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不仅市残联领导对我们的工作认可,患者及家属对我们的工作也很满意。今天欢迎各位领导能来到我院参观考察,希望各位领导能够为我院多提一些指导意见,让我们能够不断进步”,许长青主任说。
托养中心负责人许长青主任为考察团介绍托养工作
青岛市残联教育处李宝华处长、青岛安宁医院孙金明院长及托养中心负责人许长青陪同东营市残联考察团参观了精神残疾人托养中心的住院环境、食堂、康复训练室、娱乐室等设施配备,现场观看精神残疾人户外工娱治疗活动。东营市考察团对我市新型精神残疾人托养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表示此次学习考察为两市互相交流借鉴工作经验提供了良好机会。
孙金明院长、托养中心负责人许长青陪同东营考察团参观学习
东营市残联考察团向许长青主任询问青岛安宁医院的托养条件有哪些?
青岛安宁医院托养中心负责人许长青向考察团介绍了相关托养条件:第一点,具备青岛本地户口;第二点,持有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三点,处于城乡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一、二级精神疾病人(须有困难家庭证明)。
参观托养病区
东营市残联考察团问到关于托养政策和医保政策怎样划分?又是如何界定的?
青岛安宁医院孙金明院长回答了这一问题,“精神病人可分为治疗和托养两个阶段,在精神病人治疗阶段可享受医保政策报销治疗费用,而在治疗阶段结束之后,符合托养条件的精神病人可转入托养服务中心享受托养政策,正式划分到托养阶段。托养政策和医保政策是不可以同时使用的”。
孙金明院长讲话
东营市残联考察团还问到托养条件中是否有年龄和时间限制,托养中心的医护人员配比等问题,托养中心负责人许长青对这些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考察团各位领导对青岛安宁医院托养中心的考察结果也非常满意,并再次表示,希望以后进行更深入的交流学习,更好的为精神残疾人提供专业化、类型化、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使他们得到更好的治疗和救助。
参观食堂
交流学习
东营市残联考察团参观考察圆满结束
青岛安宁医院孙金明院长说:"这段时间里,微山县残联、德州市残联先后来到我院参观考察,这不仅是对我院托养工作的极大的肯定,也给了我们极大的鼓舞。我院也非常感谢青岛市残联对我们的信任,评定我们作为定点托养机构,今后,我们将会继续努力,做好托养工作,为精神残疾人事业做出更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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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正式发文《关于认定青岛安宁心理医院为定点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的批复》(青残联字〔2016〕14号),青岛安宁心理医院被青岛市残疾人联合认定为“定点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这也是我院继2015年被授予 “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合作单位”“青岛市精神病诊断与治疗质量控制中心”后,获得的又一殊荣...[详情]